组织机构
我校老龄工作管理服务实行两级管理。在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规划、指导、协调下,离退休干部党委和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并对各院系部处(二级管理单位)退休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具体的退休服务管理工作(如慰问退休教职工、组织退休教职工开展活动等),并协助做好离休干部和退休局级干部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