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发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6浏览次数:162

通 知


各单位:
  接财务处通知,2011年度发票报销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底,请各单位、各位老同志尽快将 2011年度发票办理报销事宜,2012年6月30日之后,2011年度的发票将不予报销(包括老年大学学费)。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同济大学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