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4浏览次数:194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退管会及高校退管会有关开展《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为退休教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冬送温暖”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表现;不仅是为广大退休教职员工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传统工作,也是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精神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要从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送温暖”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意识。
  2、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部署,促使“送温暖”工作抓早、抓实。我们要争取领导的支持,筹措必要的资金和物品,确保“送温暖”工作有序开展。
  3、开展“送温暖”工作要把重点帮助和普遍关心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对独居老人、孤老、高龄、身患重病、一老养一老、抚养残疾子女等困难退休教职工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安度晚年。
  4、请各单位抓紧将困难退休教职工名单及汇总表于12月20日之前报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福利科。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