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在每年开展的“送清凉”、“送温暖”工作中,都有四类重点帮困对象,为便于各单位能准确分类、方便工作,现将相关界定政策说明如下: 1、孤老: ①指未婚且无领养子女的;②丧偶的单身老人,未再婚且无子女的。 需居委开具证明。 2、一老养一老: 指抚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工作的配偶。 需街道(或镇政府)出具配偶无收入证明。 3、抚养残疾子女:指抚养无工作的残疾子女。 需街道出具残疾子女无收入证明。 4、大病: 指癌症、白血病、精神分裂症等医保局规定的大病范畴。 需医保开具的门诊大病证明。 特此说明。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