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敬老月特邀老教师

发布时间:2007-10-22浏览次数:191

我校发出开展敬老宣传及庆祝活动通知

  今年10月19日是上海市第20个敬老日,我校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敬老宣传活动和庆祝敬老日活动的通知》。活动安排要求学校各单位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开展敬老宣传活动;可采取不同形式,认真开展助老帮困活动。

  通知中要求各院系单位在敬老宣传活动中,将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进修班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学习有关老年工作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对老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经常分析研究老年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助老、爱老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师生员工关爱老人的意识,营造和谐校园良好风尚。

  《通知》还要求开展活动时的具体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各种形式组织老同志“回娘家”活动,向老同志宣传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状况及成果,认真听取对老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物质帮助和精神慰籍相结合,切实解决部分老同志的实际困难。同时发动广大党员、团员大学生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