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629

同济大学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同济离退内〔20162

  


关于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10月是全国第七个“敬老月”,109日(重阳节)是全国第四个“老年节”,也是上海市第29个敬老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我校开展2016年“敬老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大学生志愿者,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主题是“敬老爱老,全民行动”,我校“敬老月”系列活动时间为2016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单位可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因107日和1025日学校安排了“庆祝敬老日文艺演出”和“老年运动会”,敬请各单位的活动尽可能错时安排。

三、活动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敬老月”活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指定专人负责,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形式,统一步调,形成合力。

2.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组织老同志“回娘家”等活动。各单位领导要向老同志宣传学校和本部门的发展状况以及工作成果,认真听取老同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做到物质帮助和精神慰籍相结合。

3.应发动广大党团员、青年学生以及较年轻的退休教职工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与独居老人结对子,经常关心和帮助他们的日常起居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将离退休人员中的高龄、孤老、独居、一老养一老、病残生活不能自理、资深老教授等作为关注重点,为他们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使他们切实感受学校和组织的关爱,欢欢喜喜过一个温馨、祥和、欢快、平安的节日。

4.各部门要坚持切合实际、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党政的关怀和温暖。

5.各部门接本通知后,要掌握时间节点,尽快组织安排“敬老月”活动,并于1115日前将本单位的活动情况用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办行政科(ltxbgs@tongji.edu.cn)。

  

附件:同济大学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

  同济大学2016年敬老月活动安排.docx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016918